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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聽身邊的朋友說著與情人間的阻礙或為了某些奇怪理由的分手原因;我不禁在心裡想著:難道每個人一定要經歷一段很深刻的痛才能稱的上真的談了一場戀愛嗎?「刻骨銘心」這四個字,本來不是應該在形容一段很美很甜的戀愛嗎?為什麼此時在我心裡的這四個字,會變了質,變成一段很苦很痛的形容詞!!
是我太過於感性嗎?總是很容易對某些事感動或對某些事難過,「臭男生」這三個字似乎變成這陣子和同事間聊天的共同語助詞....,當我們說到激動處時,總是不自覺的提高音量並用一種憤慨的口吻說著「臭男生」這三個字;也許這麼形容大部份的人並不公平,但為什麼這樣對愛情不忠的人卻比比皆是,愛的時候可以為對方犧牲奉獻,不愛的時候呢?劈腿、消失、冷落各種讓人心痛的舉動一一的出現,而不知情又被蒙在鼓裡的另一半呢?只能不斷的猜疑,不斷的揣測,間接的影響了生活甚至於無心工作....。
簡單的愛、簡單的生活難道不行嗎?貪心的男人,似乎無法滿足於現狀,「安定」對於他們而言不叫幸福,而是一種無趣,不停的追求刺激只是為了滿足你們的劣根性與優越感嗎?無知....,我只能這麼說!
幸福應該是建立在雙方的忠誠與信任上,當我們感到「累」的時候,有個人可以談天,是一種幸福;當我們感到「無助」的時候,有個人可以安慰你,是一種幸福;當我們感到「無力」的時候,有個人可以陪你走走,是一種幸福;當有個人每天在想念你的時候,更是一種幸福!!
希望身邊的每個人都能擁有一份平凡的幸福,真實的幸福,永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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